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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湖州名牌产品申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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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名牌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湖州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10〕55号)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湖州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服务产品和块状产业。

  2、2013年有效期到期复评的湖州名牌产品。

  3、已经获得浙江名牌产品称号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块状产业)不再申报湖州名牌产品。

  二、申报评价条件

  1、申报产品必须符合《湖州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其中申报服务名牌规模要求详见附件1。区域名牌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申请、注册和管理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的单位或组织。

  2、申报工业名牌的产品商标须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申报农业名牌的产品商标须在2013年4月30日前注册;申报服务业名牌的产品商标须在2013年4月30日前注册或正式受理注册;申报区域名牌的块状产业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须在2013年4月30日前注册或正式受理注册。

  3、新申报湖州名牌的工业产品,关键指标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应采标。其中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制造业和拥有自主创新技术的产品的比例须达到40%以上;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新申报湖州名牌的产品总量中,服务业产品的比例应占20%以上。

  4、申报湖州名牌的食品类产品要求连续3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合格,申报材料中应提供连续3年合格的质量监督抽查报告。

  6、申报企业(含复评企业)在申报前应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诚信制度。

  三、申报重点和评价导向

  1、优先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产业集群以及以资产重组、兼并联合、品牌营销、虚拟经营等方式实施规模扩张,示范作用明显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同等条件下,对列入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市重点骨干企业的主导产品,以及列入省、市级产业集群示范区的块状产业优先认定。

  2、优先推荐来自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或基地,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较大影响的农产品。同等条件下,对列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承担过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项目的主导产品优先认定。

  3、优先推荐休闲旅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现代商贸、服务外包、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社区服务、中介服务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产品。同等条件下,对列入市服务业优强企业、承担过市级以上标准化试点项目企业提供的服务产品优先认定。

  4、优先推荐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化程度高的产品。同等条件下,对获得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产品优先认定。

  5、优先推荐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损失统计、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承担质量管理孵化基地且标杆作用明显的企业申报名牌。

  6、严格控制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较低的传统行业和药品、食品等质量安全风险程度较高行业的名牌数量。优先认定食品类生产企业中已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的产品。

  四、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或组织自愿到各县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申报,各县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根据名牌培育发展规划,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湖州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申报。

  2、申报2013年湖州名牌产品的企业或组织(含复评)如实填写《2013年湖州名牌产品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文字说明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申请材料(3寸光盘一份)。书面申请材料必须符合附件2规定的版式要求;电子申请材料(3寸光盘)应单独包装,不得附在申请材料中,光盘外包装应标明申报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和所属县区。

  3、湖州名牌产品申请材料应如实填写,申报数据如有不实反映,一经查实,不再受理该企业的湖州名牌产品申请。申请表表式可登陆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hzzjj.gov.cn下载。不接收任何不符合版式、格式和内容要求的申请材料。

  4、按照“总量控制、好中择优”的原则,各县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应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企业或组织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对本地区申报湖州名牌(包括复评)的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并分别填写《2013年申报湖州名牌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2013年申报湖州名牌产品企业或组织联系汇总表》(详见附件8)和《推荐2013年湖州名牌产品有关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9)。推荐企业或组织的申请材料和有关表格(表格要求书面和EXCEL电子表各一份),于6月25日前集中报送至湖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与标准化处),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上报后不得更换。

  5、各县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浙江省品牌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建设核查细则》的要求,对申报企业(包括复评企业)的质量诚信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并在上报企业申请材料的同时上报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建设情况核查表(复印件)。

  附件:

  1、2013年申报湖州服务名牌规模要求(略)

  2、2013年湖州名牌产品申请表(略)

  3、2013年湖州区域名牌申请表(略)

  4、2013年申报湖州名牌产品汇总表(工业产品)(略)

  5、2013年申报湖州名牌产品汇总表(农业产品)(略)

  6、2013年申报湖州名牌产品汇总表(服务产品)(略)

  7、2013年申报湖州名牌产品汇总表(区域块状产业)(略)

  8、2013年申报湖州名牌产品企业或组织联系汇总表(略)

  9、推荐2013年湖州名牌产品有关数据统计表(略)

二0一三年五月三日

作者:佚名 来源:湖州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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