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草案12月30日起开始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三包责任),国家质检总局12月23日发出公告,就汽车三包规定草案正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详见三版)。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机构历经近3年时间,组织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征求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大专院校、汽车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国家质检总局12月30日正式将草案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需要详细了解草案内容的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qiche365.org.cn)、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查阅,并于2005年1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电子邮件(houjw@aqsiq.gov.cn、wangyan@qiche365.org.cn)和传真(010-82260121)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