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4月30日公布2013年车用汽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有15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0家企业的120批次产品,主要依据GB 17930-2011《车用汽油》、GB 18351-2010《车用乙醇汽油(E10)》、DB 11/238-2012《车用汽油》、DB 44/694-2009《车用汽油(粤Ⅳ)》等标准要求,对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溶剂洗胶质含量、未洗胶质含量、诱导期、硫含量、博士试验、铜片腐蚀、水溶性酸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有机含氧化合物、铁含量、锰含量、乙醇含量、密度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15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溶剂洗胶质、诱导期、硫含量、烯烃含量、苯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等,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研究法辛烷值和抗爆指数。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通报相关部门,并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依职责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