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仪表所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湖南省委“约法九章”以及湖南省质监局纪检监察室要求的质检系统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作为全所一项重点工作,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进行部署,不断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所作风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加强思想工作,改善工作状态
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湖南省委、湖南省质监局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扎实领会“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深化“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该所领导专项强调改进作风等工作内容,要求干部职工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改进日常工作中的陋习,积极调整工作状态,厉行精简节约,提升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个文明、廉洁的单位。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有据可依
对照中央、湖南省委、湖南省质监局的“规定”,由该所领导牵头出台了《仪表所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规定》,从精简会议活动、强化廉洁自律、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着重就厉行精简节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车辆、用油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压缩单位运行成本,杜绝各类浪费行为,切实减少“三公经费”。
三是狠抓监督考核,保证工作质量
确定每周五为工作作风自查日,对照检查落实情况。成立由纪检监察牵头,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全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规定进行督查,将改进工作作风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的范畴,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监督,在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不断提升各科室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