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浙江省象山某服装企业报检的一批出口至日本的货值31600美元的针织童装检出禁用偶氮染料,这是自2012年4月日本纤维产业联盟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了不得使用特定偶氮染料行业自律标准以来,宁波地区首次检出禁用偶氮染料。
象山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对该批出口童装成衣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为面料中禁用芳香胺染料超过30mg/kg而不合格。经过排查研究确定为印花原料问题,该企业第一次与这家印花厂合作外发印花,而企业自身无法对各种印花原料的化学物质进行检测,导致印花质量不能很好的控制,监管人员当即开具不合格通知单,对该批货物作库存处理。
在服装纺织产品使用的染料中,作为部分染料中间体的芳香胺物质若与皮肤接触则有致癌作用,因此,含有这种物质的数百种特定偶氮染料被欧盟、美国等许多国家陆续列入禁止使用的行列。在日本正式发布的行业自律标准中,要求服装纺织产品涉及到的22种特定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超过30mg/kg,旨在与国际纺织品标准接轨。
为此,检验检疫局部门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必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产品输入国技术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合法经营。同时,要选择质量良好信誉保证的印染配套企业外发加工生产,要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一旦被国外查实禁用的偶氮等安全问题,不仅企业自身会受到重创,也会严重影响“中国制造”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