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要求,《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修订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编制工作会议于2013年3月19日在北京市新兴宾馆举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编单位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及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各参编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别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委员会郭明田秘书长、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陈品祥副院长兼总工和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学军总工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陈国义处长和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贾光军出席会议。
郭明田秘书长首先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委员会向出席会议的各位编委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这次会议的任务和议程,宣布《规程》修订编制组正式成立,并宣读了编制组成员名单。
洪立波常务副主任代表组织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讲话,指出:《规程》的修编工作是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今年工作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他介绍了《规程》修编背景与立项情况,进一步阐明了《规程》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规程》修编工作计划进行了讲解。对各参编单位对《规程》修编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各位编委担负起工作职责,共同努力按计划完成《规程》的修编任务。
陈品祥副院长兼总工代表主编单位表示,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将担负起责任,在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的协助以及各参编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与各参编单位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修编任务。修订编制组副组长李学军强调了编制工作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并对各参编单位的热心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各位编委共同努力,按照计划要求完成修订编制任务。
陈国义处长详尽讲解了工程建设标准编写体例,介绍了对编制的程序、要求以及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行。陈国义处长要求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做好标准编制的分工和时间安排,对标准编制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工作会议重点围绕主编单位草拟的《规程》编制大纲、编写分工和进度计划展开讨论。经讨论,议定了以下事项:
一、《规程》修订编制大纲
㈠ 大纲讨论稿框架比较合理,章节基本保留。
㈡ 明确《规程》适用范围为“城镇地下管线探测”,既包括大面积综合管线探测,也包括专业管线探测、小区管线探测以及综合管廊探测。
㈢ 尚不成熟和尚未被业界公认的技术方法暂不考虑列入《规程》。
㈣ 第五章“地下管线探查”,技术方法应增加已成熟的实用技术,并对探测精度进行分类。
㈤ 第六章“地下管线测量”,与现行的《城市测量规范》一致,技术方法增加已成熟的实用技术。
㈥ 第八章“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改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规定”,此章编写宜粗不宜细。
二、《规程》修订编制的组织分工
㈠ 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要求编写,注意体例规范、一致,用词科学、规范、准确、通用。
㈡ 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协作的原则,各参编单位以严谨、科学、负责的精神并按计划完成编写工作。
㈢ 按章进行分工,分成五个小组进行编写,每小组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编写工作。第一、二、三、四、九章为第一组,第五章为第二组,第六章为第三组,第七章为第四组,第八章为第五组。
㈣ 各章节起草的初稿内容宜多不宜少,宜细不宜粗,以使本章节内容全面。
㈤ 各章节起草、修改时,要写明应做什么、应如何做,不写为什么这样做和这样做的目的。
㈥ 各章节起草、修改时,每一个条文都应付相应的条文说明(初稿可暂不写说明,如认为必要,初稿也可附说明) 。
㈦ 各小组应同时提出负责章节涉及到的相关术语、记录表格或附录。
三、《规程》修订编制工作进度计划
为更好地征求意见建议,确定章节稿汇总时间提前,内容包括:章节名称,二级目录构想。会议确定了初稿提交时间和第二次工作会议召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