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质监系统涉企检查机服务行为的通知》和《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列》,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促进转型发展。4月18日,淮南市质监局结合实际,在全系统试行《涉企检查及服务行为征求意见明示卡》、《改进作风勤政廉政承诺卡》、《评议卡》,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及服务行为。
一是实行检查场所全覆盖。
凡是进入企业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开展的巡查稽查、检验检测及协助上级检查等活动均需使用“三卡”。
二是实行批准通报制度。
对企业实施检查服务实行内部报批和辖区县、区(分)局通报制,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对企业实施检查。
三是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对淮南市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企业开展检查服务,相关单位、科室须从局监察室领取“三卡”经备案登记后开展工作。
四是实行“四明示”制度。
首先明示部门行为规范。涉企检查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得违规收取检查费用,不得在检查中进行没有法律依据的考核、评比、达标等活动。其次明示收费依据。再次明示企业的权利。第四明示企业的义务。
五是实行承诺评价制度。
经批准开展工作的人员要向检查及服务对象出具书面改进作风勤政廉政承诺卡,并提供已付邮资的评议卡,主动接受检查及服务对象对其服务态度及效率、检查及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性、廉洁性等八个方面评价。
六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涉企检查及服务未按要求执行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