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龙安发[2013]1号文件精神,整顿和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使用行为,防止瓶装液化石油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黑龙江龙江县质监局与龙江县安委会联合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对全县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的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查。
检查过程中,龙江县质监局检查人员把2012年开展的气瓶整治,特别是气瓶定期检验、到期报废及破坏性处理工作结合起来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加强了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要求充装企业严把市场入口关,坚决杜绝对螺栓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对液化气各代充装点严查各类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对使用的餐饮单位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附件老化等安全隐患,并现场讲解气瓶安全使用常识。
据了解,此次检查共检查气瓶充装单位4家,餐饮单位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30余只,未发现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