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的时效性、科学性、规范性,贯彻落实上级精神,2013年以来菏泽市情报所标准室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及菏泽市质监局新的要求认真做好标准备案工作。
一、设立明确的备案办理流程,并建立了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以方便企业了解标准备案的工作的重要性,接受企业的监督;
二、企业申请产品标准备案时,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及产品检验报告,企业标准发布文件,对.产品标准进行审查,并有企业标准化检查员的签字;
三、标准室建立了标准审查专家库,确保标准备案的科学规范性,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标准审查会,产品标准必须通过专家审查签字,标准名称必须报菏泽市质监局审核,对不具备“标准审查纪要及专家建议备案意见”等不符合条件的标准坚决不予备案;
四、严格按照GB/T1.1的要求编写模板,使用备案打印纸打印,并保存电子文档,建立标准备案台帐。
通过标准备案制度的逐步完善,为以后的标准备案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有效地加快了企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