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2013年春季,云南普洱市质监系统结合“质检利剑行动”,重点围绕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提高农民识假辩假能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方面深入开展执法打假工作,化肥打假战役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各项活动。
组织开展了农资执法打假下乡、宣传打假维权等法律法规活动。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20车次,组织宣传活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农资打假下乡(镇)数47个,下乡入户111个,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材料1070份,接受群众咨询148人次,接受群众举报1起。
二是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了涉及复混肥、化肥等农资产品生产企业4户、销售企业107户,重点检查了生产、销售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含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否存在标识和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抽样送检样品35个,现样品在进一步检测中。
三是严肃查办违法案件,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
检查中,对销售化肥产品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责令进行整改,立案查处7起涉嫌虚假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和1起举报投诉案件,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3万元。其中,澜沧县质监局针对3起销售的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过期等问题进行了处罚;孟连县质监局查处一起群众反映橡胶地中使用的化肥不合格的举报投诉案件,依法依规对化肥生产厂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厂家赔偿了胶农经济损失10万余元。通过专项行动,树立了质监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规范了该市农资生产、销售市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下一步,全市质监系统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农资打假护农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强化部门间协作和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销售假劣农资的打击查处力度,全力做好全年的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普洱市农资产品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