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辉南县质监局对县内餐饮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了全面大检查。
该局制定了《辉南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根据这一方案由主管特种设备的副局长带队分别到县内4家气体充装站进行了一次检查,并要求各站不准充装超期气瓶,特别是“螺丝瓶”。检查工作分成3个小组,稽查分局组成两个小组负责检查各乡镇餐饮场所的气瓶,特设科和特检所负责检查县城及周边的餐饮场所的气瓶。检查共发现使用超期气瓶15只,“螺丝瓶”3只,超期气瓶由充装站立即更换新气瓶,“螺丝瓶”没收后统一销毁。通过这次大检查,使用超期气瓶及“螺丝瓶”现象明显减少,现在各站自有产权气瓶不足的也正在积极购置中。此次检查为餐饮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