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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验检疫局积极防控H7N9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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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启动口岸三级预警响应措施后,新疆检验检疫局立即与新疆自治区卫生厅确立了疫情通报机制,并对分支机构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具体防控要求。

  新疆检验检疫局要求,各分支机构半小时内通过“口岸卫生检疫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可疑病例;对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的出入境人员,按照口岸呼吸道传染病排查处置技术方案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对有症状的出入境旅客,利用流感快速检测试剂进行检测,不能排除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转送指定医院;各单位和保健中心利用口岸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将防病知识告知出入境旅客。

作者:魏宁 宋立人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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