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北京丰台区质监局召开气瓶充装和检验单位专题会议。辖区内6家液化气瓶充装单位和1家液化气瓶检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质监局《关于做好2013年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和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充装和检验气瓶,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充装气瓶,超许可范围充装气瓶,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充装单位要建立气瓶出入站登记制度,杜绝向液化气瓶中掺混二甲醚介质行为;检验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气瓶检验,对于判废的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各单位要严禁擅自改造翻新报废气瓶,防止未经处理的报废气瓶流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