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质量安全,自2月份以来,湖北省黄冈市质监局分批次与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签订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了承诺书。该局要求整改企业承诺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诚信体系,制定并遵守产品质量溯源和遵守售后服务两项制度。该局将签订《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活动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整改工作相结合,通过上门送政策法规,现场进行整改帮扶的形式,使整改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下一步,该局将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并把签订责任书范围进一步扩大到辖区内获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