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加纳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专家对加纳木薯干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经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加纳农业食品部协商,双方签署了《加纳木薯干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加纳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加纳木薯干进口。
附件:进口加纳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