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5月1日起凭证报检制度正式实施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自5月1日起,我国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实施凭证报检制度,所有进出口企业的报检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为报检员后,才能从事报检业务。

  另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对于已派人参加今年4月22日自理报检员资格考试的自理报检企业,可凭参考人员的准考证从事报检业务,直至本次报检员考试正式公布成绩为止。

  据介绍,目前,报检员注册实行网上申请,通过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先登录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网址:www.eciq.cn)输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之后前往检验检疫机关办理注册申请手续。
作者:王璐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0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