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企业商品条码的法律意识,江西全南县、龙南县质监局相继召开了《江西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宣贯会议,对该《办法》的出台背景、覆盖范围、主要内容以及商品条码基本知识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现场解答了企业提问。县域内的超市、食品企业、获证企业等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3年3月1日起,《江西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3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六大类预包装产品生产者应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 这六大类产品包括: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饮料、酒、卷烟;药品、医疗器械;纺织制成品、纺织服装、针织品及其制品;陶瓷制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电线电缆、汽车(含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农药、化肥、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