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体系,浙江嘉兴市质监局坚持“四个加强”(加强季节性监管、加强重点产品监管、加强重点问题监管、加强常态性监管),围绕保障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推进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重视调研,明确监管工作思路。按照全省质监系统工作会议和省纤维检验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就如何分解目标抓落实、创新方法抓实效进行调研,明确2013年“以政府为主导,企业负主体责任,部门联动,综合整治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应对措施常态化”的工作思路。通过强化监管这一核心,将加强与教育、公安、环保、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构建部门联动制度,完善执法协作机制,逐步实现综合治理和全链条执法。
二是明确责任,提升质量监管效能。为进一步增强对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力度,实现科学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分析2012年桐乡蚕丝被行业质量监管工作经验、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和重点问题整治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倒逼机制”,从源头堵住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生产行为;完善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深化预警信息捕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制定方案,整体推进质量监管。制定《嘉兴市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管工作方案(2013年版)》和《嘉兴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工作计划(2013)》,印发后各县(市、区)质监局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围绕目标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基层质监站所和相关职能科室按照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计划,重点落实工作进度和责任人,形成了“层级分明、重点突出、权责统一、分工合理、运转务实”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