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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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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4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由北京市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多部门制定的18个配套细则也将同步推出。

  新条例及配套细则对市民关注的路边摊贩、现场制售、网上售卖食品等,均有了一系列“北京特色”的安全监管办法。北京市食品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应急处处长冯源介绍,新条例规定食品摊贩不能擅自卖馒头凉菜等食物,食品现场制售的经营者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一些流动商贩须定点定时经营。针对大家关注的热点,网店是否可卖奶粉?新条例规定,今后,网店销售乳制品将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严格审批。

  目前,北京已在乳制品、生猪、牛羊肉等环节实施全程可追溯制度。根据新条例,今后,将有更多重点食品将构建全程可追溯制度。食品安全在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经营者都要被“追责”。食品安全条例第72条第二条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因为违法犯罪行为,比如经营者被判刑了,其出狱以后将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这个行业。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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