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埃及发布进出口货物监管新规,对两大类产品制定了不同的通关规则。
第一类产品为鞋类、皮包、服装、家纺、地毯和地面覆盖物等最终制成品,其清关方式可选择如下三种方式。一种是依据埃及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法,生产者须在埃及进出口管制总会(GOEIC)注册。注册须及时满足以下要求:由生产者代理商、生产者法人代表或进口商提交注册申请;提供生产者合法身份证明;标明产品种类和产地;建立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埃及标准化与质量组织颁布的标准实施生产。二是货物须附认可的检验和审查证书,包含装运数据、检验和检测结果等,以上应符合埃及认可标准。出具证书的检验机构须经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认可。三是检验和审查证书可由埃及检测机构或者外国代理机构出具,但该机构须经埃及对外贸易部批准,且拥有通过认可的标准化实验室并具有相关产品的测试能力,GOEIC将对进口货物随机抽查。
第二类产品为天然皮革、人造皮革、鞋类及配件、纺织品和染色纱线等中间产品,可按埃及相关进出口货物实施条例的履行情况予以放行,但须支付相关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