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从2013年5月10日起,召回2008年8月12日至2011年6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V3菱悦汽车,涉及数量7859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配置的4G15M发动机摇臂结构为悬浮式,若使用胶质含量过高的汽油会产生积炭。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摇臂脱落,影响发动机正常工作,导致发动机熄火,存在安全隐患。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发动机进气摇臂,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下开展的。一段时期以来,国家质检总局陆续收到多起关于V3菱悦汽车4G15M发动机气门摇臂脱落,导致车辆熄火的投诉。收到投诉后,国家质检总局立即组织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和有关专家开展缺陷调查和风险分析。专家分析认为,V3菱悦汽车4G15M发动机气门摇臂脱落故障涉嫌构成缺陷。为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将对召回活动进行监测,如发现召回范围之外的车辆也存在类似安全隐患,或召回措施无法有效消除缺陷,将要求制造商重新召回,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将通过经销商通知相关车主。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611666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等,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