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福建厦门杏林检验检疫局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将日常监管与约谈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针对辖区企业出现的质量问题,实行分级分类快速质量约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安全预警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及时排除质量隐患。
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杏林检验检疫局分别对企业实行责令限期整改约谈、警示约谈和提醒约谈措施。对出口产品被国外通报或被退运的生产企业,由领导会同上级主管职能部门进行约谈,责令企业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重点敏感产品被国外通报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生产企业暂停其出口报检;出口产品设计或成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由分管局领导率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风险警示约谈,要求企业及时消除潜在质量安全隐患;对出口产品出现一般性质量问题企业则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检验人员对其进行提醒约谈,督促整改。
据了解,约谈工作注重实效并有一套规范程序和后续追踪督察制度,对象涵盖企业高管和质量问题直接负责人。约谈内容包括,听取企业负责人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初步整改意见,帮助企业分析查找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等,从管理和机制上堵塞质量安全漏洞,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