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山东省冠县质监局组织辖区内全体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召开液化气站专项整治会议,各充装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聊城市质监局特监科科长田其美参加会议。
首先,纪检组长朱延宏传达了聊城市质监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聊质监特发〔2013〕8号)的文件要求,明确了气瓶充装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各充装单位要落实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确保充装质量安全。
三是要求充装单位深入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不得充装螺丝瓶、超期未检及非自有产权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钢瓶,做好报废钢瓶的处理。
四是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是否落实、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设备检验是否合格、警示标志是否完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及安全附件是否到期未检等进行全面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