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隐藏于城市中的“黑作坊”,利用便捷的交通、低廉的采购成本、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旺盛的市场需求等多重优势长期生产,并通过低价吸引周边的菜市场、小食店、工厂食堂等结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了一条固定的食品灰色产销链。
“我们都知道在食品中添加亚硝酸钠试剂是有毒的,但为了颜色好看一点……3月20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彩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张彩霞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悉,2010年以来,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及食品“黑作坊”犯罪案件14件22人,公安机关共查获毒腊肉、毒鸭肉、毒肠粉、假盐等578吨。
“黑作坊”产量惊人,形成灰色产业链
2012年2月至4月,张彩霞与丈夫董目银在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村一出租屋里经营无牌地下食品加工作坊,生产、销售鸭头、鸭颈、鸭翅、豆制品、海带等麻辣串。张彩霞与妹夫李五负责食品加工,董目银负责销售。在加工鸭头、鸭颈等肉食品时,张彩霞等人将不能添加在食品中的亚硝酸钠试剂添加在食品中,使肉食品颜色鲜亮。
同年4月13日,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与长安综合执法分局、长安食品监督站等部门一起联合执法时,查获上述无牌食品加工作坊,当场抓获张彩霞并缴获鸭头、鸭颈、香肠等食品及亚硝酸钠试剂7瓶,董目银、李五逃脱。经鉴定,缴获的鸭头、牛筋、烧卖中的亚硝酸钠含量均不合格。
“我们是搞批发的,生意最好时一天能卖出3000多斤。”生产毒肠粉的黄培根这样供述。2010年11月起,黄培根经营端记肠粉店,雇用了丘寿勤为该店员工,负责生产肠粉,而黄培根本人负责销售。在生产经营中,丘寿勤根据黄培根教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硼砂等国家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添加剂。至案发时,端记肠粉店共计销售额约24万余元。
2011年6月3日,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端记肠粉店进行执法检查,当场查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肠粉1000公斤及生产用原料、添加剂。
在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办理的14件“黑作坊”案件中,产品主要集中于肉类、粉面、食盐三种类型,涉及毒腊肉、毒腊肠、毒鸭肉共计27吨,毒肠粉、毒河粉共计330吨,假盐181吨,数量巨大,一旦流入市场危害严重。
据了解,涉案“黑作坊”均规模不大,多是雇用几名农民工负责日常加工。每个“黑作坊”只负责整个食品加工的一个环节,所聘员工文化程度低、专业技能低、法律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卫生知识和质量安全意识。
这些隐藏于城市中的“黑作坊”,利用便捷的交通、低廉的采购成本、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旺盛的市场需求等多重优势长期生产,并通过低价吸引周边的菜市场、小食店、工厂食堂等结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了一条固定的食品灰色产销链。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存在三难
据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在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存在三个难题:
一是线索发现难。“黑作坊”没有生产经营许可,常隐匿于一些偏远路段、城乡结合部、区域交界地的出租屋内闭门作业,各自独立,分散度高,难以发现。由于食品质量鉴定专业化程度高,普通民众只有在食品危害到身体健康时才会报案,难以提供线索。在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办理的14起案件中,由相关部门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的有13起。
二是证据收集难。“黑作坊”生产销售往往无单据、无记录、无大量存货,通常难以确定销售数额。同时,“黑作坊”整个产销链涉及到来料、加工、分销、运输、零售等多个环节,数量大,涉及地域广,取证难度大。特别是销售对象中的散户人数众多,流动性较大,销售行为持续时间较长,准确查证犯罪数额具有较大难度。
三是完全根除难。“黑作坊”的整个产销链涉及不同的监管部门和不同的行政区域,在多部门、多地域联合打击上造成了一定的难度。而且“黑作坊”场所简陋,设备设施简单,多是聘请农民工进行加工,执法部门对其查处时,真正的雇主往往逃匿,难以抓获归案,从而容易死灰复燃。
治理“黑作坊”,依法办案与防范并重
结合办案,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有效防范。
该检察院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一方面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协调、沟通,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引导搜集证据,保证案件顺利办理。另一方面,该院积极走访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执法情况、存在难题进行沟通协商,结合案件办理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对所发现的线索及时派人跟进,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出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
“这个案件,还要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补充对猪肉腌制品的鉴定,二是走访现场周围的群众及房东……”2012年3月23日,该检察院获悉公安机关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发现一个生产毒腊肉、毒腊肠的“黑作坊”,现场缴获猪肉约6吨、工业用盐1950公斤及生产工具,该院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加强和巩固该案的证据收集。
结合“三打两建”工作,该检察院先后组织普法宣讲团到大岭山、大朗等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十余次,为群众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犯罪的特点及危害,增强群众的举报意识,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在严惩产销有毒有害食品“黑作坊”的同时,该院注重建立防范和引导的长效机制,向相关部门提出四项建议:
一是创新小作坊服务举措。建立小作坊集中加工场,适当调整准入门槛,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促使有条件的“黑作坊”由非法经营转化为合法经营,遏制无证照经营户数的增长。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对社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社区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属地管理到位。
三是强化出租屋管理。与出租房屋主签订责任书,把好租赁关,动员群众自觉抵制“黑作坊”,从源头上制止无证照生产食品行为。
四是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构建“政府牵头,部门担责、齐抓共管”的整治机制,在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的同时,建立与公安、出租屋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案件转办和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形成全方位的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