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职尽责,做好执法打假工作,同时缓和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山东日照东港质监分局做到三个方面,力促和谐文明执法。
一是告知违法事实及社会危害性。以案说法,摆事实,讲道理,告知其行为的法律禁止性规定,让当事人清楚其违法行为的性质,以及带来的危害性和后果,使其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
二是告知处理程序。告诉当事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案件处理的基本程序,以及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一些常识,以便当事人积极地配合执法部门办案。
三是告知处罚依据。指出当事人违法涉及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当事人可以享有的权利,让当事人明白其享有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法律救助措施,从而使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多年来,东港质监分局无一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