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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联盟爆黑幕:版权认证鱼龙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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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向Chinabyte透露,由于国内相关作品没有版权认证机构,版权人作品信息不透明,版权人或其代理机构授权过程中超范围授权,一些没有获得版权的代理机构,在市场上伪造版权证明文件,对互联网企业授权,由于辨别版权人及采购作品的真伪比较困难,导致互联网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她举例称,华谊兄弟公司诉光线时代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判赔金额33万,光线时代公司从金互动购买版权,金互动假授权导致光线时代公司构成侵权。当光线时代公司向金互动公司索赔时,该公司已注销,该公司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一旦有案件就注册新公司继续做假授权业务。网络版权联盟去年给国家版权局进行了举报,目前该公司还在继续做业务。

  版权人在维权的过程中,其实就知道这个公司是假代理,但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版权人只向互联网企业进行维权。

  她透露说,国内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绝大部分都是联合出品,目前在业内的授权往往只有联合出品单位的一方授权给互联网企业,缺乏联合出品单位之间的授权约定条款;电视台授权给其下属公司的授权协议,多为框架性协议,无具体作品清单,互联网企业不能审核,其版权风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某些电影制片厂将部分电影作品卖断给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后又对外授权,由于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不能提供买断的作品清单,不能核实互联网企业使用中的作品,也随时有引发版权风险的危险。

  王斌向Chinabyte表示,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正在建立行业内的版权信息公告平台,把维权作品清单公告给互联网企业,方便互联网企业自查其授权链条。

  建立网络正版作品的产业链条势在必行,让每个领域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版权人要发布作品清单;传播者要配合版权人建立正版发行渠道,对直接运营的作品进行上线前的审核,对网民中创作的新作品采取版权备案;互联网企业要通过技术实现对版权人作品进行保护;公证及协会建立公证、审核服务; 司法机构、政府相关部门要考虑在发展中建立联动机制,诸如对欺诈公司的处罚、对代理机构垄断的调查等。

作者:熊海燕 来源:天极ChinaByte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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