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妇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日照东港质监分局工作安排,稽查队开展了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对商场内销售的洗发液、洗面奶、化妆水等化妆品是否存在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是否存在伪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是否存在化妆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了登记保存,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监督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消费者普及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知识,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化妆品时注意查看和辨别化妆品标识标注,购买和使用合格产品,防止质量欺诈。
通过这次专项监督检查,打击了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识标注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普及了化妆品标识标注等 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