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组织生产,从2013年元月开始,四川成都市温江区质监局在电动自行车行业中开展了近3个月的专项整顿工作。
此次专项整顿,是由成都市质监局统一安排部署,整顿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证生产违法行为(2013年1月10日至1月30日),第二阶段:监督检查(2013年1月31日至3月4日),第三阶段:规范巩固(2013年3月5日至3月15日)。
整治期间,温江区质监局按照成都市质监局整顿要求,成立了专项整顿工作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整顿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整顿工作。
一是加强排查、摸清底数。为全面掌握该区电动自行车生产情况,温江区质监局组织开展了拉网式的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底数,现区内共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5家,其中3家企业按要求取得了工业产品许可证,2家企业的证书已超期,并已停产。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为确保企业生产条件符合许可证发证要求,产品质量可靠,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温江区质监局检查人员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要求对5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是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GB17761—1999标准;企业质量保证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有:零部件进货验收、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和产品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检查同时对5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的5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合格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企业为成都玉骑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该企业涉嫌质量严重不合格,已移交温江区质监局稽查大队处理。同时,对2家无证企业进行了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