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质监局召开了《洱海湿地保护标准体系》标准评审会议。评审专家组由大理州林业局、环保局、大理洱海保护管理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大理州质监局的工作人员首先向参加评审会议的专家组介绍了洱海湿地保护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的总体概况、前期工作情况以及标准体系评审的工作原则。专家组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编制说明的情况汇报,并从宏观性、协调性、完整性、统一性、内容、文字、数字、图形、格式九方面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对其中存在的焦点及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广泛的交流。
经过讨论和质询,专家组成员达成共识:《洱海湿地保护标准体系》的出台,为洱海湿地的恢复、建设及科学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对过滤入湖河道污染物,减轻面源污染,有效保护环洱海湿地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查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范报批稿。
洱海湿地保护标准体系作为洱海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总结提炼洱海保护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衔接,既体现大理洱海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性,又对其他高原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有借鉴作用的标准体系。
据悉,该体系的建成将填补目前云南省乃至全国高原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在技术规范方面的空白,将对大理的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