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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检验检疫局为出口电池行业注入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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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广东江门地区出口电池行业的突出代表企业,江门金刚电源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礼明一行专程来广东江门检验检疫局,赠送“务实高效、服务企业”的锦旗,感谢该局长期以来为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在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所做的扶持与服务工作。

  长期以来,电池的生产和出口在广东江门属于传统的支柱性产业,具有良好的工业化和贸易基础,聚集了金刚、三七、三捷等具代表性的专业生产出口企业共计13家,行业生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年出口额平均过亿美元,产品质量出口退货率多年来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行业一直保持着健康的发展态势。

  2012年底,广东检验检疫局评审考核组对该局辖区分类管理二类升一类企业考核,三捷电池、朗达电池两家电池企业获得一次性通过,顺利升级为一类企业,连同已获一类企业资格的金刚电池在内的3家电池企业,占该局辖区15家一类企业的五分之一比重。

  强化检测手段:敢于晾晒“潜规则”

  2008年底,江门某电池企业被国外客户投诉其生产出口的蓄电池实际电容量低于标称值,累计已出口销售价值60多万美元的蓄电池全部被退货,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江门检验检疫局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蓄电池实际电容量低于标称值的做法在业内普遍存在,正是所谓电池行业的“潜规则”。

  为加强对行业“潜规则”的整顿,规范行业质量秩序,江门检验检疫局积极争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投入120多万元在原来电池区域性中心实验室的基础上进行扩建,进一步强化对出口电池的检测技术手段。扩建后的电池实验室检测项目得到扩充完善,能按照IEC标准和国家标准开展锌锰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的全项目检测。经过多年来的努力,该局电池实验室检测能力不断壮大,用权威的检测手段和数据,将行业“潜规则”直接晾晒于阳光之下,无处遁形。经最新检测抽查发现,江门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蓄电池涉及上述欺诈行为的投诉情况已不复存在。目前,辖区内纳入一类管理的出口电池企业3家,纳入二类管理的7家,纳入三类管理的3家,全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提升监管效能:从“试验田”到“示范田”

  2008年,广东检验检疫局作出构建出口商品合格评定体系的工作部署。作为出口电池的对口业务监管部门,江门检验检疫局机电专业技术人员紧张与业务量大的矛盾长期存在,为突破监管效能的这一“瓶颈”,机电科副科长赵崇淦积极建言,得到领导的支持,并向广东检验检疫局相关处室争取,选择辖区出口电池产品作为“试验田”,尝试推行合格评定监管新模式。

  按照风险分析、诚信评估、关键控制点、动态调整、整体把关的指导思想,以赵崇淦为骨干的工作小组有针对性地深入多家电池企业开展调研,收集企业意见。在对辖区电池企业的质量状况准确把握的前提下,经过反复研究修订,工作小组最终制定出“出口电池产品合格评定程序”,并于2009年6月开始试运行。半年的试点结果显示,与2008年不合格检出率11.0%相比,实施新模式后的不合格检出率下降到5.7%。成品率的提高直接反映了产品质量的提升,也让企业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综合竞争力的增强让企业获得了更多的订单,效果立竿见影,2009年辖区出口电池产品与2008年相比有20.5%的增长。

  相对于以前“抽批检验+产品备案”的监管模式,新模式从产品质量源头入手,抓住影响出口电池产品质量的关键控制点,切实提高了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把关效能进一步提升。广东检验检疫局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各分支局推广使用,曾经的“试验田”成为了全省的“示范田”。

  抢占制高点:扩大监管国际化视野

  作为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电池工作组核心专家成员之一,赵崇淦于2011年受邀请赴北京参与编制《2011年中国进出口电池质量状况(白皮书)》。借此机会,对全国进出口电池的检验监管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国际上电池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及标准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掌握,并参与了我国目前电池管理的各种制度及要求的对比探讨,深入剖析国内外电池生产运输使用保管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从而研究建立具有前瞻性的进出口电池管理制度、配套的工作程序和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此次进京,肯定了江门局出口电池监管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也启发并坚定了江门局跳出江门找差距、推动出口电池监管再上新台阶的强烈意识。赵崇淦把所学所记带回到江门,并迅速应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产生了良好的成效。

  在多年来的合格评定实施过程中,江门检验检疫局机电科并没有局限于国内的检验规范及标准要求,而是把眼光投向了国外,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国际贸易中关于电池产品的质量安全等项目的技术性法令、规章和协议性条款,持续更新和完善江门出口电池主要输往国的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保持与国际接轨,并引入到合格评定程序中去,作为评判产品质量的标准依据,同时也加强标准法规的宣传,让企业落实到具体的生产和品质内控环节。由于意识到位,标准依据引用适当,以往因性能品质不符合进口国标准而被退货的现象大幅减少,有力促进了电池出口,获得了企业的好评。

作者:邓皓中 罗旋 章琳扬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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