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为确保城市供水卫生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河北省卫生厅、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3-2020年)》。
规划指出,到2015年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城市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90%;基本建成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调整充实各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人员、装备和技术能力,逐步建立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市级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检测能力以及非常规指标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控制指标的检测能力,县级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检测能力。
到2020年,实现饮用水与健康风险评估和风险预测、预警;所有市级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水质指标的检测能力,县级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具备全部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和本地区重点控制的特定污染物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