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与国际间交往日益频繁,出入境人员、国际邮寄物数量逐年激增,2012年全国各口岸出入境人员总数达4.31亿人次,进出境国际邮包数量也高达931万批次。入境旅客携带物和进境邮寄物中夹带水果、肉制品、活动物(宠物犬和猫除外)、土壤等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有资料显示,2012年,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共截获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35万多批次,检出疫情3万多种次。其中,截获地中海实蝇、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等检疫性有害生物8457种次,出入境人员携带物、邮寄物已成为当前最具传带疫情疫病可能性渠道之一。
面对严峻形势,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检验检疫局局长徐金记呼吁,尽快修订完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邮寄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出入境人员携带物、邮寄物检疫工作,保护国内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为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等单位做了大量工作,系统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并制定发布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章。口岸查验体系初步建立,已在部分旅邮检口岸初步建立了“人-机-犬”(检疫员、X光机、检疫犬)的查验模式,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断变化的旅邮检工作及查验工作的需要,疫情截获明显提升。
“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公众接受检疫意识不强、口岸检疫人员及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徐金记说,“贸易水客”、“网络购物”等新情况出现,作案手法呈现出集团化、网络化、专业化趋势,逃避检疫监管、恶意闯关、暴力抗法等口岸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与之相对的是,违法成本低,质检部门仅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法当事人处以最高额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导致不法分子面对巨额利润铤而走险。
徐金记介绍说,上海入境口岸抽样调查显示,关于禁止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规定旅客知晓率仅为18.7%,公众对入境接受检疫的认知度依然不高,不清楚哪些物品属于禁止进境物。出入境人员携带物主动申报的比例和真实性较低,依法申报比例不足万分之一,与国外发达国家公众的检疫意识和守法程度普遍较高、“主动申报、否则处罚”已成常识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
据了解,美国植物保护法第7734节规定对个人违法者可以处以5万美元的罚款;新西兰对没有申报或不正确申报携带的动植物检疫禁止品、管制品的个人当场罚款200新币,如明知故犯,隐瞒不报,将被起诉处以10万新币罚款及入狱5年。澳大利亚轻则当场罚款220澳元,重则会被检控并罚款6万澳元以上和被判处10年监禁。
在基础设施方面,徐金记告诉记者,截至2012年,全国共有对外开放的出入境旅客一类口岸284个,国际邮件互换局54个。2012年,全国出入境人员总数达4.31亿人次,进出境国际邮包数量931万批次。但仅1500余人从事旅客携带物检疫工作,质检系统因条件所限入驻国际邮件互换局仅为20个。X光机和检疫犬等基础查验设施和手段仅覆盖部分口岸,X光机普遍与海关等部门共用。口岸检疫人员和设施的配置已明显不能满足出入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检疫工作的要求。同时,由于此项业务的快速增长,每年编列的专项财政预算保障不足。
“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众宣传普及教育,完善人员队伍及设施建设,建立口岸部门联检合作机制。”徐金记建议,人大、政府应尽快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政府设立“国门生物安全日”,充分利用中央、地方和国外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和力度,树立公众检疫意识,了解疫情疫病传入对农业、生态、环境以及人类健康的影响,明确各级部门、单位、普通公众在旅邮检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社会参与度。中央财政应重点加大对旅邮检基础设施、查验设备、检疫处理设备、隔离检疫设施的经费投入,充实执法力量。建议邮政、交通等部门积极支持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国际邮件互换局,机场、邮轮码头、车站等场所,提供办公场地、宣传设施、检疫处理设备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业、林业、环保、边检、海关、质检、民航、铁道、邮政、旅游等部门的联检合作机制,联防联控,形成合力,有效打击通过入境携带和邮寄入境方式带入违禁动植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与《海关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之间的处罚衔接,设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检疫重点关注名单的人员出入境时实施布控重点查验;违反检疫法律情节严重的对其签证和入境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