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5月起正式实施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3年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届时,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

  据了解,《规定》中“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事实上,非营运小型汽车在使用的前6年要求两年检测一次,第7年至第15年要求1年1次,15年后则是半年一检。也就是说,一辆全新的小车,连续3次即连续6年未进行或未通过年检。而对于购买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即一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面临强制报废。此外,车主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将受到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表示,《规定》将促使汽车生产厂家不断提高新车质量,有利于促进老旧车的更新淘汰,并推动北京大气环境的改善。

  据了解,北京市开始实行老旧车更新补贴政策以来,置换购车占据了京城汽车销量的6成左右。随着北京周边省市二手车迁入标准的提高,外迁困难成了置换购车的一大障碍。不少老旧车车主因而放弃了换车的计划。颜景辉说:“老旧车沉淀不利于消费者获取舒适的驾乘感受,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规定》的出台和报废车补助标准的提高(平均每车提高2000元),将有力拉动新车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将推动北京空气质量的改善。”

  《规定》也将促使汽车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如果本应处于正常使用年限的车辆,因连续3次检验未合格而被强制报废,对车主而言就是巨大的损失,厂家的信誉度也会因此下降。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公布未到正常使用年限而被报废车辆的品牌,督促汽车企业提高技术标准。消费者也将因此受益。”颜景辉说。

  业内专家根据新规定,建议消费者及时更新淘汰环保性差,使用不便的老旧车:“运用好补贴政策,更加关注各品牌汽车的品质,不仅可以令自身受益,也能为环保做出贡献。”

作者:北青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