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玩具使用说明"将于6月份强制执行,"安全"是这次改版的主要话题。对于玩具企业来讲,新标准如同一道门槛,跨过这道门槛,不仅可以在国内市场大展拳脚,而且能有效规避出口技术壁垒
新标准"大动干戈"玩具使用说明使用10年后完成修改,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存在问题的企业必须"补课"。这是记者近日从国家玩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得到的消息。
据国家玩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GB5296.5-199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五部分:玩具》已经历经10个年头,近期刚刚完成修改。本版标准修改了1996版标准关于"年龄范围"、"安全警示"、"主要成分和材质"、"使用方法"、"维护和保养"等方面的标注要求,增加"耐久性标签"和"安放位置"的规定,并删除1996 版标准的附录A--"玩具使用说明有关内容的表述"。
据介绍,使用了10年的标准,是随着玩具产业的不断发展而改进的。如今,玩具产品的品种、功能和材料都有多元化的趋势,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完全了解玩具的安全使用知识。另外,玩具的主要使用对象是儿童,甚至是婴幼儿,其自我保护能力非常有限,认知度有较大的局限性,因此,GB5296.5-2006"玩具使用说明"标准的修订,对整个产业来说,意义非同寻常。它与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一起为玩具消费者打造一道安全之门。
据北京市质监局有关领导介绍,一个7岁的儿童有1.5万个小时和玩具共同度过。目前,由于我国玩具生产的门槛太低,在儿童事故中,"玩具事故"占了一半以上。普遍的问题表现在童车安全带的宽度和强度不够;学步车的结构不平衡;说明书上的标注不合格等。新标准对玩具说明的字号、所用材料的通用名称都作出详细的强制规定,如在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以及标签上,必须标明该玩具所适用的年龄范围,对需要有警示标志的玩具,必须标明"危险"、"警告"等字样,并且这些字样的字号不得小于四号黑体字。而那些"试玩"和"赠玩"的玩具,也在该标准的强制范围之内。另外,那些只标示 "MADEINCHINA"字样的玩具,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新标准的强制实施,将为儿童安全加上更加牢固的"保护网"。
浙江省义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也提醒玩具制造商和市场经营户关注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五部分:玩具》中对儿童玩具的安全性能规定。
另外,记者了解到,新标准汲取国际贸易壁垒中的经验教训,还根据欧盟指令等国外规范,对旧标准进行修订,如对玩具包装、包装废弃要求,都有新的规定。这不仅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而且可以帮助出口企业在今后更好地躲避贸易、技术壁垒。
生产商将不能随意"出洋相"
据有关人士介绍,尽管旧标准已经实施10年,但至今"标志和使用说明"方面的不合格产品,在玩具检测中的比例仍达到30%以上。那些尚不能按旧标准生产的企业,在面临新标准时,无疑将会有更大的压力。还有不到两个月,新标准将开始"发威",相关玩具生产企业如不早做准备,将面临难以估量的损失。原因是,"使用说明"标签的设计、制作,包括产品包装的设计印刷,都会有一个生产周期,过渡时间已经相当紧迫。
根据新标准,没有中文说明的玩具将不得在国内市场销售。北京某从事玩具批发的老板告诉记者,这条规定对于很多玩具厂家来说,可谓"任务艰巨"。记者在市场走访中也发现,明明是国产玩具,外包装上印的却全是英语、日语等外文,几乎找不到一个汉字,令不少为孩子买玩具的家长哭笑不得。而一些简单的玩具,如洋娃娃、小汽车等,基本没有中文使用说明,有的连安全警示标志也没有。路边小店的情况更不容乐观,厂址、厂名、适合几岁儿童玩及如何使用,在包装上都没有说明。
有的销售商告诉记者,那些简单的玩具,企业认为不需要说明。对于复杂的玩具,他们一般会给孩子或家长演示操作方法。
但专家告诉记者,最简单的玩具也是需要"说明一下"的。在这方面,企业不要自作聪明,也不要把消费者想得跟自己一样"聪明"。举例来说,发达国家的洗衣机使用说明中,有的会说明"请不要将小孩放入洗衣机"。这在很多企业看来,简直有点滑稽,但看似多余的说明,却能为企业减少很多的麻烦。
对于外文说明,一位国产玩具的销售商表示,有些产品要销往国外,有些是出口转内销的。另外,有些消费者认为,只有外文的产品是国外生产的,质量比较好,而厂家也利用这种心理。。
设在上海的国家玩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有关专家表示,按照国家玩具使用说明标准,所有玩具都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注使用说明,内容应包括厂名、产地、品名、材料等,不能只在包装内夹一张纸片。如果是3岁以下儿童的玩具,一定要写上"在成人监督下使用"等有关警示标志。对于复杂玩具的具体使用说明,该专家表示,拼装类、电控类玩具,按照有关标准,必须写明具体的拼装、使用方法。此外,所有使用说明均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
看来,除了老老实实按标准行事,玩具企业没有别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