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欧盟“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将于2013年3月3日正式生效。
该指令对木材来源地、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指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森林管理委员会(FSC)的认证。
在此,提醒对欧盟出口木制产品的企业提前咨询了解认证内容,积极应对,做好认证工作,以实现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