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0日,为了保护消费者规范建筑行业,以及规定建筑行业行为规范的最低标准,牙买加标准局发布了6项关于建筑材料的实施细则。
分别为:1. 《国际非公用污水处理规范》的牙买加实施细则;2. 《国际节能规范》的牙买加实施细则;3. 《国际燃气规范》的牙买加实施细则;4. 《国际机械规范》的牙买加实施细则;5. 《国际暖通管道规范》的牙买加实施细则;6. 《国际财产维护规范》的牙买加实施细则;7. 《国际现有建筑物规范》的牙买加实施细则。
各个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详见G/TBT/N/JAM/8/Ad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