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公告,防止柬埔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
记者2月25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据世界卫生组织2月2日报告,柬埔寨于2013年1月份确诊5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病例,其中死亡4例。
公告要求,来自柬埔寨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出入境时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来自柬埔寨人员的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对来自柬埔寨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邮包严格进行卫生检疫查验。同时,还要在口岸利用显示屏、广播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告知出入境旅客有关疫情信息和防病知识。
前往柬埔寨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了解该国的疫情和有关预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