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抓好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监管,建立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生鲜乳检测合格率连续四年保持100%。
江西省各级畜牧部门对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乳制品加工企业实行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其生鲜乳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碱类物质及黄曲霉素、青霉素、磺胺、四环素等抽检,对违反生鲜乳质量安全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为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各地将奶站设立与奶牛养殖小区建设相结合,推行集中机械化挤奶。同时,各地积极推进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奶牛养殖行为,提高生鲜乳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