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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主动报告制度面临创新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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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上表示,2013年将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中率先实行“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同时逐步建立联通全系统、覆盖全业务的信息化网络,推动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直报系统,有望定期分析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信息。

  面对中国相当复杂而又问题层出不穷的食品质量和安全,一味指责管理方拿不出有效的办法来实际上也有失公允,就连食品领域的专家也坦承,中国的食品安全不好管,或者管不好,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有一亿多农户进行分散、非规范化生产,包括所有的初级农产品,鸡鸭鱼肉奶蛋等。另外,中国四五十万的生产加工企业绝大部分规模过小。仅从这种生产企业的数量来看,管理者就忙不过来。

  不过,忙不过来并非是管理者不作为的理由。现在,国家质检总局推出了“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要在2013年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中率先实行。这首先可以从积极的方面加以肯定。

  无论这种制度是否有效,说明管理方是下了功夫,做了大量调研和分析,才设计了这样一种制度。同时也说明,管理方和一些专业人员的观念已经基本一致,无论是食品还是其他产品,都要靠好的制度设计和监管才能生产出来。这也间接否定了食品领域另一些专家此前的意见——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靠监管出来的,更不是检测出来的。显然,安全和高质量的食品就是需要监管和检测。

  另一方面,国家质检总局推出“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也是一种创新。所谓创新是指,过去的食品是靠监管部门和公众来监管,现在却要求生产企业先行一步,自证清白。这也突破了旧有的一种法律和制度关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种情况早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实施,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能够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才不承担医疗侵权责任。

  当然,将要实施的“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还不能完全与医疗纠纷的医方主动举证相提并论,但核心原理是一致的。如果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或者说在某一批产品生产出来还没有销售之前,作为生产者的企业有责任自我举证,证明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合格的或是高质量的。其实,这也不过是把过去企业产品出厂前的自我检测扩大化和公开化,也就是让企业首先有一个自我担保,因为与公众相比,只有生产企业才熟悉和了解自己的生产原料、过程和工艺等,他们有责任向社会举证说明其生产的产品是合格的和卫生的。

  另一方面,国家质检总局推出“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并不意味着这种方式就肯定能改善食品质量和安全,因为姑且不论这一制度的实施需要时间和实践来检验,但首先这个制度让人察觉到一些在实施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或障碍。

  虽然新闻报道并没有提及“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如何实施,但从内容来看是要通过质检总局培训的首席质量官来实施。也就是说,首席质量官首先要向社会和消费者主动报告产品质量,对本企业质量全面负责,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若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拥有“一票否决”权的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首席质量官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任命),这就让人感到疑惑,受命于企业法人的首席质量官是否会负起责任来。因为,这破坏了旨在寻求公正的一个基本的法律和伦理原则——回避。首席质量官与企业法人本来就有同样的利益关系,他们是否能出于公心,根据客观标准和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监管食品质量并向公众和主管部门报告?这个疑问显然与医疗纠纷中一直难以解决的问题是相似的,即鉴定医疗事故的是医学会,这总是让患者和家属不服,他们的怀疑也是合理的,不能以“老子来鉴定儿子”。同理,由企业法人授权的首席质量官来负责质量状况主动报告会不会变成由“儿子监督老子”?

  另一方面,“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的内容也包括,将工业企业划分为AA、A、B、C四个类别,AA类、A类企业出现抽查不合格或其他违背承诺情况的,直接降为C类企业。这也意味着,这种制度会不会重蹈金牌产品免检的老路,从而造成更多的食品安全问题。众所周知,中国自2000年实行金牌产品免检制度以来,有不少企业获得了这一殊荣,但也正是这种制度造成了祸害,如三鹿毒奶粉就是免检的金牌产品。

  虽然新制度不是对金牌产品免检,而是对AA类、A类企业抽查,但也会造成漏洞。抽检不同于全面检查和常规检查,抽查的频率多与少,是否公正,都容易造成很多漏检的劣质产品进入市场,也必然会给消费者带安全隐患。

  “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当然值得尝试,但是,首席质量官不应由企业法人来授权或任命,而是应由管理方来任命,而且要由中立的第三者来担当首席质量官。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检查是一个系统,需要更多的人和更先进的技术来支撑,如台湾发现食品中的塑化剂就是靠极负责任心的检验员和先进的检测技术才检测出来的。此外,对任何企业不用分级,也不应采用抽查的方法,而是每个企业及其产品都应接受常规和全面检查。

作者:佚名 来源:中认网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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