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质监局以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以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基础,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着力点,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通过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管、查、审、定“四分离”制度、检验检测抽样、受理、检验、出证“四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通过规范自由裁量、推行阳光执法、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数字执法、加强行政指导等创新举措,进一步保障了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
通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廉政岗位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
通过开展“送法上门”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继获“全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后,又喜获“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成为长兴县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