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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与标准委联合发布车用柴油国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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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2013年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月7日批准发布了GB 19147-2013《车用柴油(Ⅳ)》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渡期至2014年12月31日。

  该标准规定了第Ⅳ阶段车用柴油的硫含量不大于50ppm。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加快油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车用柴油质量,加强油品监管,改善和促进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

作者:佚名 来源:中认网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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