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云南玉溪市政府对该市质监局2009年至2012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考核。
会上,玉溪市质监局罗江鹏局长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执法行为、行政救济、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对该市质监局四年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做了汇报。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台账、抽查部分行政执法卷宗后,考核组对玉溪市质监局四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考核组组长、市政府法制办李尊平主任从4个方面、16点对玉溪市质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给予了肯定:
一是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工作,且设立了相应的法制监督机构,机构健全、有组织、有保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
二是制度健全。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并完善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重一大等18项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坚持民主决策。
三是措施有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主要体现在:投入资金购置执法装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健全并注重实施,抓得实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五个注重”意识;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六合法”;执法渠道畅通,在政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复议窗口;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审理及相关制度等6个方面。
四是成效显著。通过抽查行政执法卷宗,看出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四年来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取得显著成绩。
罗江鹏局长表示,玉溪市质监局将以此次考评工作为契机,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法治质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