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自制面制食品挥起2013年整治第一剑,第一季度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代号为"餐剑一号"的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食品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滥用含铝膨松剂(明矾、泡打粉等)行为,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依法查处,对同一餐饮服务单位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从重处罚。
此次"餐剑一号"餐饮服务环节自制面制食品专项行动,也是浙江省质监局2013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打出的第一个重拳。"餐剑一号"专项行动将结合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执法检查的要求,严厉打击和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滥用含铝膨松剂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餐饮服务环节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餐剑一号"专项行动中,将重点突出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团膳就餐单位,重点整治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滥用含铝膨松剂(明矾、泡打粉等)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滥用含铝膨松剂行为,不断规范餐饮服务环节在自制面制食品含铝膨松剂的使用,健全实施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浙江省质监局要求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经营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按户建立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经营自制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和"三台账五专管"制度。同时,对有外购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杜绝不合格油条、馒头、煎饼、糕点等面制食品流向餐饮服务环节。
专项检查期间,浙江省质监局将组织各地在完成省级监督抽检任务的基础上扩大抽检范围、抽检数量和抽检频次。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依法查处,对同一餐饮服务单位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