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宝玉石饰品(以下简称饰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饰品以次充好等投诉举报,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云南丽江市质监局及时抽调执法人员,按照《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在辖区内开展了拉网式质量隐患排查。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商场、珠宝玉石专营店、客栈等15家,排查发现所抽查的珠宝玉石专营店基本按照《办法》要求明码标价,单件超过3000元的饰品均有来自北京、广州、昆明、丽江等地权威珠宝玉石饰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鉴定证书。部分茶店和客栈、商场摆放有珠宝玉石饰品柜台,这些地方销售的部分饰品没有按《办法》明码标价,部分饰品没有检验、鉴定证书;部分经营者对《办法》要求意识不清,或多或少地销售不按规定标志标注、以次充好的饰品。排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书,对违法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