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高通之战引发了专利费业务模式正确性的讨论,结果是大部分人士都认为专利费业务赢利模式存在着严重缺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合理控制专利费价格,专利费业务模式对行业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专利费业务模式降低了初次进入的成本,使得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有机会使用自身无法开发或只能投入高成本开发的技术,从而更容易进入市场,加速产品上市时间。许可厂商也可以进一步建立自身产品增值开发的能力。
显然,最终专利费业务模式促进了成本降低、功能增加,从而使消费者最终受益。采用批发价和销售量,正确制定专利费收取标准,将带来双赢的局面。
虽然WCDMA、CDMA2000和GSM技术都采用了专利费结构,却有不同的竞争结果。早期的GSM专利费结构是以主要专利持有人之间的低成本或免费交叉许可为基础,这些专利持有人包括一些垂直一体化厂商,它们向只有有限或者没有专利的供应商收取高额专利费。这种结构使几家大型厂商掌控了市场,阻碍了新厂家尤其是小厂家的进入,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根据高通方面的观点,不足手机批发价5%的专利费费率帮助尽可能多的厂商(超过135家授权厂商)进入市场的理念,为CDMA2000和WCDMA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竞争。
互联网由于很少采用类似高通专利的方式推动产业的发展,对许多公司和产业造成了伤害。IBM公司在PC机上采用的AT/XT体系结构对于PC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不过IBM并没有因为这种体系结构而获得相应的回报,最终也无法发展这种体系结构,不仅IBM放弃PC机行业,而且造成行业的多标准共存,以及无法互通的问题。
就此而言,集中开发核心技术,而不是对产品的改进,使得许可厂商不必进行重复研发投资,从而为许可厂商节省了大量的费用,而且也有助于核心技术公司获得持续发展,最后形成良性循环,最终使得整个行业和用户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