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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对从事可食用肉制品的企业制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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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2日,哥伦比亚社会福利部发布决议草案,对从事屠宰猪及切割、储存、销售和运输猪肉和可食用肉制品的企业制定检验、监控和官方控制的要求。

  本草案对从事屠宰猪及切割、储存、销售和运输猪肉和人类消费用可食用肉制品的企业制定了所须符合的卫生要求。它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目的;范围;定义;一般标准;猪屠宰场特殊卫生操作标准;安全确保系统;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系统;病原体控制;化学残留及污染物控制;屠宰前后检验要求;肉及可食用肉的运输要求;切割、储存及销售要求;检验、监督、控制,安全措施及处罚;通报及适用期。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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