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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彬:汽车“三包”的核心理念是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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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有感情。”说起1月15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的眼睛一亮。8年了,作为这部法规起草制定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他见证了汽车“三包”从无到有,从设想到现实的全过程。

  从汽车“三包”规定公布的那一天起,公众关注的热点从法规本身转移到了各项规定的“落地”问题。有人充满期待,也有人提出质疑。而在刘兆彬看来,期待也好,质疑也罢,都是关注,都是好事。“这说明它与公共利益休戚相关。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共治。”

  何为“社会共治”?刘兆彬的解释是: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化解纠纷、解决问题,这也是汽车“三包”的核心理念。“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它应该是搭建一个法规平台,把整个流程纳入法制化轨道,让企业、消费者在这个平台上沟通,博弈,最终形成一个双方能接受的方案。”在汽车“三包”规定的制定过程中,社会共治的理念得到了很好体现。“可以说,这次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公正、透明、民主,真正做到了真听证、真采纳、真接受。”

  据刘兆彬透露,立法工作曾经一度走进了“技术的死胡同”,把主要精力都放在第三方检测上。“后来才发现第三方也不是万能的,费用高、时间长,新车和旧车的检测标准也难以统一。”最终,“建立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专家库)成了突破瓶颈的关键点。刘兆彬认为,专家库体现了十八大提出的“协商民主”——专家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企业和消费者协商解决。

  谈到下一步如何实施,刘兆彬再一次提到了“社会共治”。在他看来,汽车“三包”规定要落到实处,企业、消费者、社会中介机构、政府部门都需要做出自己的努力,缺一不可。作为汽车企业和经销商来说,要做好各方面准备,切实做到高质服务、主动服务、依法服务,要以“三包”为底线努力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和服务水平。作为消费者来说,要学法、懂法、用法,做到勇于维权、善于维权、理性维权,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遇到问题动不动就砸车、烧车。而社会中介机构则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公正信誉,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政府部门则要在畅通投诉渠道、提供高效服务的同时,进行有效的执法监督,既监督企业和消费者,自身也接受监督。除此之外,汽车“三包”规定的配套系统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要抓紧细化相关的标准和判定依据,另一方面要细化配套的规范文件、保障条件和专家库系统建设。

  “虽然您反复强调社会共治,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是否会在其中承担一个类似于裁判的角色?”记者问道。

  “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裁判。不光政府可以当裁判,专家也可以,企业、消费者都可以。人人都可以是裁判,每个人都是主角。”

作者:彭燮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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