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起,山东烟台市质监局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全面推行分类监管,缓解监管重点不突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状况。
依据企业主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及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等严格细致的评价标准,自2012年9月起,烟台市质监局组织对全市已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379家企业按照AA类、A类、B类、C类进行分类。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截至2012年12月底,该项工作已经完成。全市379家获证企业中,确定AA类企业两家,A类企业120家,B类企业245家,C类企业12家。
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烟台市质监局将采取信用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加严监管等不同监管措施,并将根据后续的监督检查情况,对企业的分类及相应监管方式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