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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厘清监督检验职责 创新电梯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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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2年开始,广东省在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作为广东省质监局对在用电梯监督抽查的经费,实现了不向电梯“使用权者”收取任何检验费用。此举从根本上厘清了行政监管部门监督检验职责与社会法定检验职责相混淆的现状。

  据了解,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广东省质监局以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从查找电梯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和发现维保单位存在的问题入手,向电梯检验机构购买“服务”,不仅解决了社会检验责任向行政监管部门转移的现状,而且解决了社会矛盾焦点向政府部门转移的倾向。

  长期以来,由于利益驱动,现行的电梯维保运作模式不能确保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到位,电梯使用者倾向于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逐步形成“劣胜优汰”的恶性市场竞争,导致“价低质次”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由于人均特种设备监察量快速增长,该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数量明显不足,给监管带来了难度,监管责任越来越重,监管压力越来越大。

  为创新监管方式,广东省质监局根据改革方案中对行政监管部门监督检验职责与社会法定检验职责予以分离和界定的要求,在对电梯监督抽查的表述中,采用“不合格发现率”的表述。该表述意味着在监督抽查中,着重从查找和发现问题入手,由普遍抽查向突出重点转变,把有限的监督抽查财政经费用在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上,更注重查找电梯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发现行业不为人知的行为,使监督抽查的针对性更强。

  监管方式的创新带来了监管理念的变化。在对电梯监督抽查中,广东省质监局通过查找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风险评估和预警,推动生产、维保、保险、物业等多个行业规范经营。首先是监督抽查工作以异地交叉方式实行,较为客观反映了所查在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了一批在用电梯安全隐患和维保、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其次是每次监督抽查工作完成之后,都要根据发现率、电梯类型对比及典型案例的统计与分析,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推进落实电梯制造、安装、维修及使用维护保养各环节的工作责任。

  目前,广东的电梯维保只有很少的比例是由原制造厂家负责的。本来最有能力对电梯维护保养的是电梯制造企业,现实中反而电梯制造企业在维保市场中仅占22%,大多数维保是由社会上的维保公司承担,而最有能力承担维保职责的制造企业却无法成为维保市场的主体力量。

  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广东省质监局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创新监督抽查方式,使电梯维保单位倍感压力,促使其提高维保质量,规范维保行为和电梯维保市场秩序,逐步构建起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并建立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全过程的终身服务负责制。

  东莞市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电梯生产企业,非常赞同此次改革。该企业认为,对在用电梯的监督抽查,对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建设将起到推动作用。监督抽查“发现率”表述将提高“使用权者”的“首付责任”意识,促进物业公司重视电梯安全,在选择维保单位时,不再选择价格低,而是考虑其实力。

  据了解,广东省质监局在对广州、东莞两市的改革试点中,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逐步实现了电梯维保规范化。目前,两市的新增电梯中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维保的比例达到了80%以上,存量电梯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维保的比例也大幅上升。

作者:沈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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