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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县出台黄花梨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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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三明建宁县出台了《建宁县黄花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这是该县继建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之后,出台的第二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将有力推动该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保护工作。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黄花梨的产地范围、专用标志的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使用者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提交的材料、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同时还规定使用者必须按照《地理标志产品 建宁黄花梨》、《建宁黄花梨综合标准》的相关标准组织种植。

  建宁县是“中国黄花梨之乡”,境内种植黄花梨0.6万公顷。该县黄花梨以黄花为主,翠冠、清香等品种相互搭配,成熟期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消暑佳果。

  据了解,建宁黄花梨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建宁县政府做了大量后续工作,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建宁黄花梨的品牌知名度和信誉度,对于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助推该县经济及特色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余仕顺 江晓晶 江东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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